美食是律師生活的慰藉,但應酬不是。

 

律師常被請客、也常請客,嘴巴也越吃越刁。對小律師而言,沒見過的奢華餐廳、美酒佳餚,一開始會有些想像、會有些期待,一次一次,又是另一個大觀園,以為已經見識過,卻總還有超過你想像的奢華。

 

 

一開始會感謝老闆、客戶帶你見世面。但…

幾次下來,也應該要懷疑,他們是不是看上你新鮮的肝?

幾次下來,你也會發現,應酬對小律師而言,更痛苦。

 

這樣場景應該會很常見:

五點交代工作,明天早上要,七點要陪老闆、客戶應酬,已經疲憊不堪,下了班還要跟客戶搏感情!!

更痛苦的是:

老闆明天可以晚點到,小律師不行!

老闆明天不用趕書狀,小律師不行!

老闆明天不用去開庭,小律師不行!

 

更慘的場景是:

明天已經等著被法官電的庭,前一天還要強顏歡笑,還要拼酒,就算喝的是Latour、Lafite、黑金龍…,連在Facebook打卡炫耀的興致都沒有。

 

總是想不通,為何還是有人樂在其中?真的有必要應酬嗎?真的對業務有幫助嗎?看人喝酒喝到吐,有那麼好玩嗎?

 

這些問題,其實不只小律師想問,大部分律師都想問。

 

不勝酒力?你要家庭生活?你個性不喜歡應酬?就是不會說場面話?很多人不敢說,深怕老闆、客戶不會諒解。

其實不用勉強,坦誠說出困難及想法。而且別忘了,你是律師,就是要處理奇奇怪怪的事。不想應酬也要想個漂亮的說法。

「應酬」如果是危機,律師就是要處理危機,處理自己的危機。

 

對小律師言,有時最大的危機反而是和老闆吃飯。

 

老闆請吃飯,總是不自在,怕被訓話,又不想奉承,能閃則閃,能躲就躲,但,或許老闆也想多了解你,多提點你,或許你也可以多了解老闆背景與個性,讓你更清楚知道自己想當什麼樣的律師,要如何當你想要當的律師。

 

不要什麼聚會都一律回絕。

 

同事聚餐、迎新送舊…有關「人和」的聚會,尤其是同事間的聚會,還是要儘量參加。

在職場上,尤其律師生活中,由於我們處理的事情,通常緊張、嚴肅、快速,時常忘記給個笑容,說聲謝謝,甚至說聲抱歉。同事間的聚會,能夠緩和職場中的不愉快,多多了解同事的背景與個性,不只有助於日後工作,也讓工作有人性一些。

 

而不管什麼樣的應酬,就算躲不掉,被逼著參加後也要節制,也要漂亮的閃酒、躲酒,看看別人如何淺嘗即止、進退合宜。看看別人如何談笑風生、賓主盡歡。

 

 

就算看到如何灌別人酒,也是一種學習,最近就見識到一招:

雖然說「喝酒不開車,開車不喝酒」

但你遇到應酬高手會告訴你,前一句對,後一句不對:

喝酒後當然不能開車,但別以為開車來就可以不喝酒。

 

 

喝下去!!計程車錢自己出!!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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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吳至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