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律師與老闆,有如婆媳關係。

 

老闆和婆婆都會說「我當年哪像你一樣好命...」

 

學校生活就像在原生家庭,自由自在;當小律師好比嫁為人婦,婆婆常不滿意媳婦,媳婦覺得婆婆永遠不滿意。

 

明明在學校是教授的得意門生,是學弟妹的崇拜偶像,當小律師卻被老闆嫌得一文不值,自認嫁雞隨雞、任勞任怨,卻永遠被當作嬌生慣養的千金大小姐。

 

而明理的婆婆,不見得就會遇到好媳婦;惡婆婆反而會遇到像「阿信」的媳婦。

 

當然,被虐待的媳婦熬成婆後,也不一定就會成為明理的婆婆...

 

家家有本難念的經,小律師與老闆既然如同婆媳,當然不好處理,但對小律師而言,除了認命(或離婚)外,至少要避免(或減少)誤會,當個主動面對、處理問題的小媳婦─

 

除了緣份、運氣,要再主動與努力...

 

不少小律師納悶,雖然當了律師,卻像打零工,老闆指示永遠片片斷斷,工作永遠零零碎碎。有時老闆對秘書、助理的信賴及態度,都比對小律師還好...

 

小律師不時在想:「為何他不來找我?不教我?」

 

其實老闆也在想:「為何他不來找我?不問我?」

 

最常見的認知差異之一,是小律師認為客戶是老闆的,案件是老闆的,老闆沒說,哪敢繼續辦這個案子?也時常交了草稿給老闆後(或開會、開庭後),老闆就沒再找了,大概不滿意?完全不敢問下一步要做什麼?

 

就像媳婦覺得:我家煮湯要放兩湯匙鹽,你不告訴我,我怎麼知只能放一湯匙?你沒說我這道菜還可以,我哪敢再煮?你都說我不會煮菜了,我哪敢再煮明天的晚飯?無奈之外,也是委屈。

 

但如同婆婆認為既然嫁為人婦,結婚第二天就要持家、適應柴米油鹽的生活一樣。不少老闆認為你已是律師,上班後就應該像個律師(即使你前幾天還穿著牛仔褲在校園發呆),或是不該再把你當作學生。

 

律師又不是公務員,要你辦案子,難道要寫公文、下條子?

 

老闆通常想的是,不是找你開會了嗎?不是要你看卷了嗎?卷不是放在你桌上了嗎?為何不知道要主動些?為何不知道下一步?為何不來找我問下一步要做什麼?為何不來找我問還要做什麼?

 

婆媳的比喻,你可以當作是玩笑話,但請想想:

 

小律師的「客戶」就是你的老闆。你的工作就是提供「老闆」法律服務。

 

如同律師不能等客戶指示,小律師也不能等老闆指示。律師不能每一步都要客戶叫,小律師不能每一步都要老闆叫。

 

況且,有時並不是老闆不願意教,律師業務通常很忙,處理的通常不是愉快的事,通常只能讓小律師「從作中學」,也不是不想早點給你指示,有時一忙、一接電話...,就忘了告訴你下一步要做什麼。也因為如此,常常等到時間來不及了才告訴你,自然也沒時間做好,一旦小律師不主動點,就會一直惡性循環...

 

有些時候,老闆明白怨你(或罵你)被動,還比脾氣好的老闆好些。脾氣好的老闆,雖然不會當面罵人,但覺得你不主動,「好像」沒興趣,以後就不想找你,更別說教你,你既然不能幫老闆,老闆何必留你?何必找你辦大案子?又何必加薪?

 

如果是這樣被埋沒,是有點冤吧?

 

當然,躲老闆是「正常」下意識的反射動作,所以我只能提醒你:

 

請「儘量」不要躲老闆、「儘量」面對老闆。

 

主動一些、積極一點,除非老闆說「只要幫我...」或「以後我會自己處理」,明確地指示就是打零工,否則帶你開會、帶你開庭或把一堆卷丟到你桌上要你寫狀,就是要你辦這個案子。

 

開會、開庭、看卷、寫狀「以後」,請儘量「時常」問老闆:「這個案子,我還要做什麼?」

 

即使老闆說不用,也不會更糟。

 

但一直不問、不敢問、不好意思問...,一定更糟。

 

多問幾次「我還要做什麼?」,等於幫你(最大且唯一)的客戶分憂解勞,老闆才會繼續叫你、教你,慢慢聽,慢慢學,不用多久,你就會開始問:「接下來是不是要...?」,兩個原本陌生的人,就會開始正向的互動...

 

而當你會開始這樣問時,你才會開始有真正的客戶。

 

媳婦遲早會熬成婆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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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吳至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