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食是律師生活的慰藉,但應酬不是。

律師常被請客、也常請客,嘴巴也越吃越刁。對小律師而言,沒見過的奢華餐廳、美酒佳餚,一開始會有些想像、會有些期待,一次一次,又是另一個大觀園,以為已經見識過,卻總還有超過你想像的奢華。

一開始會感謝老闆、客戶帶你見世面。但…

幾次下來,也應該要懷疑,他們是不是看上你新鮮的肝?

幾次下來,你也會發現,應酬對小律師而言,更痛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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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上律師,當然興奮,除了「想像」未來的律師生活外,在受訓之前,反正很閒,除了上網打怪外,先做些電腦作業吧:

  • 逛逛網站

要開始找實習機會,要開始瞭解律師的工作,律師公會、各大事務所的網站是個不錯的起點,台北律師公會還有Facebook專頁(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TaipeiBar),雖然通常廣告不少,更新不快,但還是有不少關於進修課程、律師業務及律師活動的介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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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為律師,總是和公權力作對,國家覺得你不忠。沒辦法陪家人,說孝順很心虛。雖不致於不仁、不愛,但多少仁、愛,常看情況而定。和?平?很想,真的很想,誰不想心平氣和,只不過人在江湖、身不由己,老是要無奈、痛苦地說:你們為何要逼我!!

想來看去,八德只剩下信、義。

這也是律師的基本道德,不容解釋的道德,不管你是律師,還是小律師。

有時當事人更需要小律師的信義。

小律師總是會負責一堆老闆的案子,一堆你沒掛名的案子,客戶記不得你名字的案子,明明你和老闆說的話一模一樣,但客戶就是不相信你的案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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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到現在,還是常聽到不少人說「我的個性不適合當律師」之類的話。

這句話,說錯也沒錯,說對也不那麼對。

說錯也沒錯,律師確實不好玩、不有趣。

應該說大部分工作都不好玩,覺得不好玩、不有趣,反而才正常些。

而且每個人際遇不同,價值觀不同,生活需求不同,不論當律師、法官或檢察官,都不能勉強,不用矯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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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你也是開學前才寫作業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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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律師與老闆,有如婆媳關係。

老闆和婆婆都會說「我當年哪像你一樣好命...」

學校生活就像在原生家庭,自由自在;當小律師好比嫁為人婦,婆婆常不滿意媳婦,媳婦覺得婆婆永遠不滿意。

明明在學校是教授的得意門生,是學弟妹的崇拜偶像,當小律師卻被老闆嫌得一文不值,自認嫁雞隨雞、任勞任怨,卻永遠被當作嬌生慣養的千金大小姐。

而明理的婆婆,不見得就會遇到好媳婦;惡婆婆反而會遇到像「阿信」的媳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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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動電話是律師惡夢的開始,客戶24小時追著你,除非新案子,除非要付律師費,能免則免,但律師處理案件,不可能不與人接觸,善用簡訊,可以少接些電話、少打些電話,亦有助於案件進行。

現在手機的簡訊功能都非常人性化,新手上路不難,暫時徵用老公、老婆或好朋友的手機,兩隻手機對發簡訊,練習幾次,很快就可上手。

在下面這些情形,可考慮使用簡訊(或免費的簡訊軟體Whatsapp、LINE):

  • 維護客戶關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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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律師是用「秘書輸入法」,不用學Word,小律師是要與Word相處很長一段時間的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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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老闆說「給我上次你寫的答辯狀電子檔」時,除了不能跟老闆說「我不是昨天就E-mail給你了嗎?」外,最好不要花15分鐘以上,你最好不要找不到...

小律師隨時會被老闆、被當事人要檔案,不能搞混檔案、搞亂檔案,管理好、命名好檔案,很快找到以前文稿「剪貼」,更可節省不少時間。

  • 「收文」、「發文」資料夾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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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師放榜後,該覺悟當小律師,或認命當童養媳了:

期限

  • 老闆交代事情時,務必問清楚期限。

  • 期限永遠會提前,永遠不要拖期限。

  • 老闆在期限前沒問進度,是沒時間問你,並非事情不重要,更不要以為就可以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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